2019-12-06 09:57 浏览量:21231 来源:中国名酒庄
12月3日,财政部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显示:白酒在生产(进口)环节征税,税率为20%加0.5元/500克(或者500毫升)。也就是说,白酒继续保持在生产(进口)环节征税的政策,白酒消费税仍执行2006年制定的20%从价税率和0.5元/斤的从量税不变。
自此,那根从今年10月开始就紧绷的”白酒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消费端“神经,终于可以缓和下来了。但是这个看似”利好“的政策,细读起来也暗含了一些喜忧参半的意味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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